氩气瓶爆炸致3死,原因都没查明就进行了现场事故警示教育
氩气瓶爆炸致3死,原因都没查明就进行了现场事故警示教育
事故通报:4月9日,山东聊城市恒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氩气瓶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山东省应急厅4月12日发出气瓶爆炸事故警示。
看完这个事故警示后,网友们都一脸疑惑:
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这个警示并没有提及,只是说在氩气瓶更换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但是什么原因导致发生的爆炸,却不得而知。
我们在这里可以做个推测:
氩气本身属于惰性气体,在“氩弧焊”中起到保护气体的作用。但是氩气瓶有高压,本次事故极有可能是气瓶搬运过程发生碰撞或跌落导致的物理爆炸。
这个大家可以简单理解为气球的爆炸,本身是不会爆炸的,要么就是高温气体膨胀,要么就就是外力的挤压变形破坏。
具体要等事故调查结果的公布,但原因肯定并不复杂,很容易就可以调查清楚。
但为什么不等原因查清了再进行警示教育,会在事故发生的三天后发了这么一个事故警示通知。
首先,事故调查报告没有那么快出来,一般都是一两个月后才出的来,等到事故调查报告再来警示教育恐怕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都已经忘记的差不多了
其次,山东最近发了个现场警示教育的办法,要在事故发生15日以内召开现场警示会议。
可是你警示教育,总得知道原因吧,你连事故发生的原因都还不知道,就开始警示教育,这警示的啥呢?珍爱生命,远离气瓶吗?
还是那些千篇一律的话,要举一反三,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培训教育,组织安全风险辨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可这些对实际作业并没有什么指导意义,工人还是不知道该注意哪些,具体怎么操作。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是气瓶故障,还是操作不当?那个地方违背了安全操作规程。
所以这个警示教育显然是有点仓促草率了,最起码你也要初步查清了事故原因,这样才有警示教育的目的。否则那就是为了警示而警示,仅仅是完成任务了。
那这样的警示教育他起到的效果也是非常有限的,事故发生后及时的进行现场的警示教育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最起码还是要查明事故原因,而不是只是让大家注意一点,小小一点,安全第一。
总结一下:
1、这次氩气瓶爆炸事故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在搬运气瓶的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撞击
2、三天后就进行了现场事故警示,非常的及时,但事故原因都没查明就太仓促了,就是为了完成任务
3、等事故调查报告出来再警示教育会太晚了,但原因都没有查清就警示同样也起不到效果。
我是小锅,是一名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安全咨询培训师,十年安全从业经验。擅长用大白话说安全,安全有问题找我没问题,喜欢的朋友欢迎评论关注点赞。有安全方面的问题,欢迎私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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