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合理化建议制度
员工合理化建议制度
一、总则
为充分发挥员工主观能动性,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员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积极性,广泛吸引员工对工作和企业建议,促进进一步企业经营发展,特制定员工合理化建议制度。
二、合理化建议项目范围
(一)对生产、经营、技术、业务、设备、工艺等方面的合理化改善提案。
(二)对企划、行政、后勤、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合理化改善提案。
(三)对财务、物控、储运、采购等方面的合理化改善提案。
(四)对公司违纪、滥用职权或其它不良行为的举报、揭发。
(五)公司急需解决的难题。
(六)其它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提案。
三、管理职责
(一)总经理负责合理化建议的最终审核。
(二)综合管理部负责建议的收集、筛选、呈报、组织评议、跟踪、反馈,并对已采纳的合理化建议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及奖励等工作。
(三)各职能部门主管人员均应动员本部门下属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并做好各项建议的传递申报工作。
四、合理化建议提案及流程
(一)个人或集体均可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所有合理化建议均得用书面形式提出,并填写公司统一制定的《合理化建议申报表》;《合理化建议申报表》详见附件一。
(三)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需交至部门主管初审,由部门主管交至综合管理部复审,再由综合管理部交至总经办审批。
(四)各部门可不定期的组织员工开会,直接收集部门员工的合理化建议,然后统一用书面形式转交综合管理部。
(五)为了使合理化建议征集工作更具有目的性与有效性,公司可以结合经营程度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公布一些重点攻关项目,以征集措施与方案,公布的内容可登在公司内部报刊上,也可用宣传栏、黑板报方式提出。
五、奖励分类
(一)鼓励奖——通报表扬,奖励现金50元。
(二)三等奖——通报嘉奖,奖励现金100元人民币。
(三)二等奖——记功,发给荣誉证书,奖励现金200元人民币。
(四)一等奖——记功,发给荣誉证书,奖励现金500元人民币。
(五)贡献奖——特别嘉奖,发给荣誉证书,奖励现金5000至1万元。
(六)特别贡献奖——授予荣誉称号,发给荣誉证书,通令嘉奖,予以3万元以上巨额奖金。
(七)集体嘉奖——通令嘉奖,奖励现金1000至2000元人民币。
6、 奖励细则
(一)鼓励奖:员工有下列行为表现之一者,应当予以鼓励奖;
1、提出一般性问题提案,或反映一般性问题,有一定参考作用或价值的。
2、具一定的创造性,虽暂时未被采纳,但有对今后工作有一定启发性的提案。
3、以积极、负责的态度指出公司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的。
4、其它应适当予以鼓励的提案。
(2) 三等奖:员工有下列行为表现之一者,应当予以三等奖;
1、合理化提案对工作有一定积极推动作用的。
2、以积极、负责的态度指出公司经营管理其它方面存在被忽视的问题或不足的。
3、检举、揭发一般违纪行为的。
4、其它经营管理方面具有较大参考与实用价值的提案。
(三)二等奖:员工有下列行为表现之一者,应当予以二等奖;
1、企划或行政人事管理方面的提案被采纳后,取到良好效应的。
2、生产、经营、技术、业务、工艺、采购方面被采纳后具有一定效果的提案。
3、以积极、负责的态度指出公司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具有较大改善空间的。
4、提出财务或物流管理提案,对完善财务或物流管理起到积极作用的。
5、检举、揭发严重违纪行为,使公司避免、减少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6、制止不合理建设项目,为公司减少直接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提案。
7、其它为公司节约资金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合理化提案。
(四)一等奖:员工有下列行为表现之一者,应当予以一等奖;
1、经营管理方面的提案被采纳后,对全面公司管理起到积极的推进与指导作用的。
2、生产、品质、技术、等方面的提案被采纳后,对保证生产或促进产质量提高等方面有明显改善的。
3、提出的合理化提案被采纳后,对降低生产或管理成本取得显著效果的。
4、合理化提案可减少资源浪费,对提高工作效率或经济效益起到明显作用的。
5、检举、揭发严重违纪行为,使公司避免、减少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6、其它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合理化提案。
(五)贡献奖:员工有下列行为表现之一者,应当予以贡献奖;
1、合理化提案被采纳后,在生产中得到广泛的应用与推广,并持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
2、合理化提案被采纳后,对管理制度的完善起着极大指导意义的。
3、其它为企业带来极大经济效益或管理效应,应当授予效益奖的。
(六)特别贡献奖:予以巨额奖金并享受全方位优厚待遇;
1、合理化提案实施后,对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的。
2、合理化提案具有很高的发明、创造性,对企业发展起着巨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七)集体嘉奖:
1、合理化集体提案采纳并实施后,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
2、合理化集体提案采纳并实施后,对公司或部门工作有较大促进作用的。
3、其它应当授予集体嘉奖的集体提案。
七、奖励的实施
(一)所有奖金的审批权为总经理。
(二)奖级由财务进行发放。
八、附则
(一)本制度作为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经过公司民主程序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签署,向全体员工公示之后开始实施。
(二)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
员工合理化建议申报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