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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XX代言”能否“变现”?

摘要“我为XX代言”能否“变现”? 近来,各地农产品滞销似乎成了新闻版面的常客,各种推销手段层出不穷、花样百出,很多行政官员为此走上前台,喊出:我为XX 代言,极尽全力为当地...

“我为XX代言”能否“变现”?

近来,各地农产品滞销似乎成了新闻版面的常客,各种推销手段层出不穷、花样百出,很多行政官员为此走上前台,喊出:我为XX 代言,极尽全力为当地农产品摇旗呼喊。不可否认,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关注并及时采取措施推动解决农民群体的发展困难,创新行政手段,敢于站上前台……都可圈可点,值得称颂,值得在他们的简历里添上一笔重彩。但是,这一句“我为XX 代言”效果几何,能否“变现”,我觉得还有待商榷。

“我为XX 代言”这句话最初来自于电商平台聚美优品的广告。2012年10月12日,聚美优品发布2012年新版广告,广告由其CEO陈欧主演,广告词是:“你只闻到我的香水,却没看到我的汗水;你有你的规则,我有我的选择;你否定我的现在,我决定我的未来;你嘲笑我一无所有不配去爱,我可怜你总是等待;你可以轻视我们的年轻,我们会证明这是谁的时代。梦想,注定是孤独的旅行,路上少不了质疑和嘲笑,但,那又怎样?哪怕遍体鳞伤,也要活得漂亮。我是陈欧,我为自己代言。”

这则广告有两个不可忽视的要点:一是陈欧本人,年轻、帅气、清爽的形象,年少成才、创业打拼的人生经历,本身就是极大的广告卖点;二是广告文案,屌丝逆袭成为霸道总裁的气势,引起80后、90后强烈共鸣,瞬间刷爆全网,随之掀起 “陈欧体”模仿热潮,在新浪微博等社交媒体“病毒式”传播。这两点可以说缺一不可,共同成就了这个广告界的封神之作。

自此,各行各业出现的“我为XX代言”无非也是想复制此广告的封神之路,但是,毫无疑问,此作从来被模仿,从被超越。某个行政领导站出来发一篇“我为XX代言”的背书式文稿更是不可能望其项背。

背书式代言背后的逻辑是信任,代言人背书推荐是否值得受众信任至关重要,这是广告能否变现的关键,无论针对短期销售量变化,还是针对长期品牌塑造。纵观各个传播平台的背书式广告,代言人一般是这两大类,一是专家,他们在相关领域具有话语权,这种权威性让广告受众信服,愿意接受他们的推荐;二是名人,光环效应之下,他们身后追随着庞大的粉丝群,粉丝因为崇拜而信任,因崇拜而捧场或者信任而消费,除此之外,粉丝的二次传播扩大广告到达面,增加广告曝光率,这也是广告有效的标尺之一。

回到行政领导的“我为XX代言”的议题,先往品牌塑造的方向上分析,就当前的可见的各个案例,抛开这些“代言人”与产品的各个匹配指数不细说,眼前还没有看到这些所谓的“代言”有系统的规划和长线运作的态势,据此可说,这些案例基本上是直接放弃品牌塑造长期持续“变现”这条线而直奔短期提升销量“变现”去;但是,短期提升销量方面,很明显90%以上的这些领导既不是相关领域的专家也不是社会名人,在消费引领方面的基本达不到让潜在消费者信任或者崇拜追随的程度,通俗说来,就是不具备带货能力。再来,就目前的传播渠道来看,“我为XX代言”的背书式文稿能到达的受众都是极其有限的,在有限的到达率中阅读率会再折降,广告效果可想而知,“变现”基本是空想。

很遗憾,“我为XX代言”目前只能一句呐喊、一句口号、一笔简历。但是,我们仍然要为“我为XX代言”鼓掌,这是一个令人欣喜的改变,我很确信,再好好往前走一步或许就是“变现”。至于怎么走那一步,如果有兴趣,也可好好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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