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太口鼻封胶带命丧厕所,小伙被指因邻里纠纷杀人,警方未提取到现场足迹
八旬老太口鼻封胶带命丧厕所,小伙被指因邻里纠纷杀人,警方未提取到现场足迹指纹,重审再判死缓上诉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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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八旬老太口鼻封胶丧命厕所”案重审开庭3个多月后,2020年12月2日,山西临汾中院作出重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再次判处被告人李朋(化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红星新闻记者从李朋家属处获悉,李朋选择上诉。这起发生于4年前的命案,至今仍在等待最终的判决结果。
2016年8月19日,山西临汾市霍州市乐坪村一名八旬老太程全英被发现死在自家厕所内。曾与程全英儿子薛文虎有过矛盾的邻居李朋被警方锁定为犯罪嫌疑人。
到案后,李朋始终否认杀人。此案历经二次不予批捕、四次退侦,2019年6月,山西临汾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朋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李朋选择上诉。
李朋的辩护律师认为,本案无目击证人,亦无有效证据线索,唯一的客观证据、即从李朋指甲检出的与被害人程全英的混合DNA基因型,不具有唯一性、排除性,“本案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李朋有罪。”
2019年11月,山西高院以原审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20年8月,临汾中院重审该案。
在重审判决书中,临汾中院认为,从在案的大量相关证据能够分析认定,李朋实施了故意杀害程全英的行为。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重审判决虽再次判处李朋死缓,但未再“限制减刑”。
小伙被控杀害邻居老太
曾2次不予批捕4次退侦
2016年8月19日,山西临汾霍州市乐坪村,年逾八旬的老太太程全英死在了自家的厕所。儿子薛文虎找到她时,母亲头朝下、脚朝上,栽倒在茅坑里;薛文虎将母亲拉出来,看到她的嘴巴、鼻子被透明胶带一层层缠绕住。
警方在侦查中获悉,案发前两月,薛文虎在家门前堆放柴禾,将邻居李朋的汽车剐蹭,两人发生打架,两家由此发生矛盾。
双方冲突后,民警曾三次做调解工作。案发当日的2016年8月19日上午,民警还曾上门给李朋等人做工作调解。警方据此将李朋锁定为犯罪嫌疑人。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案件资料显示,检方指控,案发当晚,李朋趁程全英一人在家,窜至程全英家中,用透明胶带缠绕住程全英的口鼻,并撺入院内厕所,后逃离现场,致程全英窒息死亡。
李朋的双手指甲中,被检出与被害人程全英的混合DNA基因型;但李朋辩称,案发当晚,薛文虎发现母亲死后,找到他理论,二人发生打斗,“我指甲上的程文英DNA,是从薛文虎身上沾染的。”
到案后,李朋始终否认杀人,并提供了案发当日的手机使用记录,试图证明自己在案发时一直在家中打游戏、浏览视频,无作案时间。
李朋、程全英两家仅一墙之隔,左为程全英家,右为李朋家。
历经了二次不予批捕、四次退侦,被羁押近三年后,2019年6月,山西临汾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朋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当庭,李朋要求上诉。
2019年11月26日,山西高院作出刑事裁定,认为临汾中院原审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20年8月18日,临汾中院重审李朋涉嫌故意杀人一案。
控辩双方争议“混合DNA基因型”是否具有唯一性
原一审判决书中称,警方从李朋的双手指甲中,检出了与被害人程全英的混合DNA基因型,“直接证明案发当晚李朋与程全英之间有过深入接触。”
此外,案件资料显示,警方并未在李朋的衣服、鞋袜处提取到被害人的DNA;同时,在案发现场,包括被害人身上,警方没有提取到李朋的任何痕迹。
案件被发回重审后,临汾中院曾对警方提出几点刑事补查补证建议,其中包括“应对李朋指甲中的擦拭物进行进一步检验,确定擦拭物中的构成成分”。
2020年4月,临汾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情况说明》称,此前鉴定在李朋指甲擦拭物中检出DNA基因型,检出混合结果,该结果与死者程全英、嫌疑人李朋的DNA混合产生的结果相符,由于检材极其微量,为避免检材损耗,保证检出成功率,未对两份检材采取人血红蛋白检测金标试剂条法进行确证实验,无法判定检测的为两份检材中的哪种细胞。
重审庭审时,李朋辩护人、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认为,相关鉴定并未在李朋指甲擦拭物中直接提取到被害人程全英的DNA,而是其中提取到的DNA基因型,符合二人DNA混合后的结果,该检测结果不具有唯一性、排除性,对该检测方法提出疑问。
2019年6月,临汾中院原一审判决,判处李朋死缓,限制减刑。
李朋的辩护人在庭上曾提出,申请鉴定人和相关的专家出庭作证。
临汾中院在重审判决书中指出,该混合DNA基因型能够直接证明案发当晚李朋与程全英之间有过深入接触,“被告人却极力否认该事实,辩称其手指甲中被害人的DNA是从被害人儿子薛文虎身上沾染而来”,该辩解未得到相关鉴定意见予以证实。
此外,临汾中院对警方提出的刑事补查补证建议,还包括“应对案发现场足迹、大门指纹进行提取和鉴定”。
对此,霍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情况说明》称,由于案发现场足迹花纹特征点不明显,不符合鉴定条件,因此对现场提取的足迹无法作补充鉴定;案发后,现场勘验人员对涉案大门进行了细致地勘验检查,该大门为铁质材料,表面有锈迹,因材质所限,未提取到指纹。
重审再次被判死缓 取消“限制减刑”
2020年12月2日,临汾中院作出重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再次判处被告人李朋(化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重审判决虽然再次判处李朋死缓,但与原一审判决相比,未再“限制减刑”。
临汾中院认为,李朋与被害人程全英两家邻里之间因大门外柴火堆放等问题发生争执,后又引发多次争吵争执,案发当日下午,李朋之母找程全英儿媳协商处理两家的矛盾未果,案发当晚李朋之父亦因两家矛盾躲避不回家居住,以上事实即为本案案发起因,李朋具有作案动机。
此外,临汾中院认为,李朋在供述时称,案发后薛文虎对他喊“你把我妈弄死了,你把我家电闸都关了”;但薛文虎询问笔录显示,他找到李朋理论时,没有提到“电闸被关”。法院据此认定,李朋能清楚“电闸被关”这一案发时的细节,证明他是亲历者。
2020年12月,临汾中院新一审判决,判处李朋死缓
“从作案时使用的胶带来看,程全英口鼻部的透明胶带,与李朋家中的透明胶带,胶带带基和胶的成分完全相同。”临汾中院称,虽然受客观条件限制,没有作出李朋家中胶带就是杀害被害人用的胶带的同一性认定,但并未排除就是此胶带用于作案的绝对可能性。
最为关键的证据,仍是从李朋的双手指甲中,检出与被害人程全英的混合DNA基因型。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临汾中院重审时对作案动机的分析及相应证据的采信,与此前被撤销的原一审判决,并无明显不同之处。
李朋家属告诉红星新闻记者,12月16日,李朋已经委托辩护律师递交了上诉状,坚称自己没有杀人,希望二审法院公正判决。
“小伙被指因邻里纠纷杀害邻居八旬老太”案时间线——
2016年8月19日晚,八旬老太程全英被发现死在自家的厕所,口鼻封胶带。
2016年8月21日,李朋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霍州市公安局监视居住;8月22日,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
2016年8月29日,霍州市公安局提请对李朋批准逮捕;9月5日,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批捕;9月7日,霍州市公安局通知释放李朋,并决定对其执行监视居住。
2016年9月29日,霍州市公安局再次提请对李朋批准逮捕;10月9日,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再次决定不予批捕。
2016年11月3日,霍州市公安局第三次提请批准逮捕李朋;11月17日,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李朋。
2017年1月12日,霍州市公安局将该案已送至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转至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7年3月28日至2018年9月28日,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四次将该案退回补充侦查。
2019年1月29日,临汾中院开庭审理该案。
2019年6月19日,临汾中院作出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被告人李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
2019年11月26日,山西高院作出刑事裁定,认为临汾中院原审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20年8月18日,临汾中院重审李朋涉嫌故意杀人一案。12月2日,临汾中院作出新的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被告人李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0年12月16日,李朋向山西高院提出上诉。
红星新闻记者 王剑强
编辑 李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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